证券日报网讯 10月16日晚间,兴业银行发布公告称,2020年10月,公司发行“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”(简称“本期债券”),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0亿元。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的规定,本期债券设有发行人有条件赎回权,本公司有权于本期债券第5年付息日,即2025年10月15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。本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答复,对赎回本期债券表示无异议。截至本公告日,本公司已行使赎回权,全额赎回本期债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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